侯伯子男五等,另外制定民爵十二等。官爵一旦授封即可有相应大小不等的土地分封,该土地不可买卖转让,只能由该封主拥有,并且可以世袭子孙两代,之后每一代便要降爵一等,分封的土地也会相应减少,直至降为民爵,则国家收回所有土地。官爵只能通过军功或者在政务上杰出表现方能获得。
由官爵所领受的土地上不会有任何奴隶,因此受封者必须雇佣农民耕种,并且支付其劳动费用;除了官爵所获得土地以外,国王可以对其封赏食邑,所封食邑受封者只享受这些食邑上每年所产出税赋,但是不可对食邑进行统治。食邑同样只能世袭三代,然后由国家收回。
民爵则有所不同,民爵授封以后只能本人享有不得世袭,也不会有相应的封地,但能根据等级高低享有国家提供的种种优惠条件和荣誉。
随着这一条政令的出台,帕尔契的王权实质上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因为在废除奴隶制度以后,那些大贵族们逐渐没落,可是他们依然能够在自己的封地内为所欲为,可是随着这条法令的颁布,贵族们的土地就只能限于自己爵位所限制的面积,并且除了立下军功以外不会再次增加,而且也失去了对领地的自治权,因为如果他们不能提供比国家更好的待遇的话,他们的土地就会陷入无人帮其耕种的窘境。食邑制度则更是使得国王的封赏可以有选择的进行,即使不加封爵位也可以用食邑来代替,却不会因此增加领主们的土地,也就不会增加他们的力量。三代世袭制则更加从根本上动摇了大贵族们的根基,如果不立下足以接受封赏的功劳的话,他们的官爵便只能持续三代,然后就会逐渐没落,这不但加强了王权,也刺激了已经受封的贵族们的进取心。这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贵族们逐渐沦落为纨绔子弟的可能,为了能够继续享有特权,贵族们对于子弟的要求变得严格,这使得帕尔契贵族经久不衰。也正是因为这套法令的颁布使得李天昊这个帕尔契国历史上著名的权臣却并没有受到太多人批判,因为他所制定的这个法令从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帕尔契王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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