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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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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养大猫(二十八)(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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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秋云一枪托拍歪了一个机械兵的头,抓住他的手,喊了一声“走”,便一言不地向外狂奔。

    直到今日,谷心志还记得那手心的温度,冷得很,还有点出汗,筋骨结实,交握的感觉很好。

    他心眼很小,偌大的世界里,他只求这一双愿意拉住他的手,别的,他不在乎,也不认为那很重要。

    他在市等了他两年,又因为前世的冤孽等了他这么久。

    可他还没等到丁秋云的原谅。

    他不能死。

    谷心志趴在地上,耳朵已经不很能听得清东西了。

    滚热的眼泪一滴滴从他眼中落下,他带着哭腔,沙哑又倔强地重复:“我不能死啊。不能——”

    颜兰兰抓起了通讯器,连通了一处讯道,一张口便是颤巍巍的哭音:“景姐,你能想办法联系丁队吗?……没有,没有,计划很成功,我们都很好。只是这里出了一点意外……什么?丁队他已经走了?”

    12小时后,跨越千余公里的摩托车在武器库的一处休息点停下,熄火。

    颜兰兰听到熟悉的摩托车声,急忙从中奔出。

    再见那张熟悉的、令人心安的脸,颜兰兰险些直接哭出声来:“丁队,谷副队他太难受了……你想想办法,你有带药来吗……”

    丁秋云一语不,把头盔解下,径直抛到泪盈盈的颜兰兰怀里,大踏步走入休息点。

    煤老板从丁秋云的后车座上跳下,慢步踱到休息点门口,坐了下来,像在守卫着些什么。

    丁秋云掀开门上挂的隔风用的棉被。

    床上躺着的人受了从外头刮进的冷风,剧烈嗽了两声,旋即把脸埋进被子里,汲取一点温暖。

    单看他从被子里露出的手和上半张脸,血色全无,叫人看了便觉心中凄冷。

    他身上的血液几乎流干,薄薄的身体被寸厚的棉被压得无法动弹。

    现在,一床被子,对他来说就是一座五指山。

    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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