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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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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养大猫(二十七)(第3/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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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络腮胡笑了。

    再怎么装,二十多岁的小娃儿,果然还是太嫩。

    虽说他来时带了个质量挺不错的队伍,但论数量,自己这方是压倒性的,谷心志想要从武器库里分得一杯羹,还得乖乖依附在自己身边,哪怕心不甘情不愿,也必须如此。

    他越不甘愿,越抗拒,等自己得手的那一刻,就越快活。

    然而,在与他相背而行的谷心志眼里,并没有任何一丝他想象中的羞恼、紧张和不安。

    他的神情活像是一匹正在狩猎的狼,狡诈,残忍,透着精谋的森光。

    他一边走,一边用雪白的麻纱手帕擦拭着手,唇,以及被络腮胡的任何物品碰到的地方,随后来到帐篷后,随手将手帕扔入一堆篝火之中,看着那片雪白化为焦炭,才迈步走开。

    谷心志带着他稀少的队伍,和意图围歼武器库基地的新人类混迹在了一起,没人觉出他旧人类的身份,因为他看上去不怕冷,也不怕死。

    死这件事,谷心志见得多了。一是杀人,二是看到梦里的丁秋云一次次死在他的面前。

    说到底,他对“死”这件事其实没有太强烈的实感,因为别人的死对他来说,不算什么特别值得挂怀的事。

    而丁秋云的死,是一件重复在梦中的事情,只要他能熬到睁开眼睛,那他就能说服自己,这件事并没有生过,就算生过,也只是过去的事情,他只要一睁眼,仍能看到鲜活的秋云,这就够了。

    直到加入络腮胡队伍后的某天,他的队员为了跟驻地附近的其他新人类抢夺一头被击中的麋鹿,被一枪打中了脑袋。

    那枪威力巨大,一轰去,他半个脑袋就没有了。

    既然撕破了面皮,对方也没有再留手,把队员的脑袋割了下来,免得他带伤回去报信,遗祸无穷。

    与他分散开来找寻猎物的谷心志听到枪声,循声而至,凭借他身上的姓名牌认出了他。

    他在尸体边坐了很久,注视着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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