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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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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养大猫(十六)(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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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说出这话的都是谷心志,但这次换成了丁秋云。

    谷心志如遭雷击,头痛欲裂,屈下身子只顾着颤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任何一句在梦里出现过的话,都成为了他的魔障,他根本听不得。

    他怕下一秒丁秋云就会再从高处跌下,摔个粉身碎骨,以死亡决绝地宣布与自己一刀两断。

    “你不要说这个……”谷心志咬牙微弱道,“求你。”

    丁秋云放下水杯,走到谷心志身前,伸出手捏紧了他的后颈,逼他抬头仰视自己。

    皮质手套在收拢间摩擦出吱咯的细响,丁秋云居高临下,细细审视着谷心志的眼睛,淡得没什么颜色的唇微微张开:“你这可不是求人的态度。”

    谷心志怔住之余,好容易平息下来的心再次狂跳起来。

    他从未见过这个样子的丁秋云,和他梦中的人全然不同,却有一股异常动人又陌生的魅力。

    谷心志竭力压住自己的情绪,问:“你想要我怎么求你。……怎么补偿你?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

    丁秋云笑说:“不了。从你这里拿的东西,我怕咬手。”

    说罢,他撒开手,轻压了压自己的胸口,有点呼吸不畅地皱皱眉,略责备地看了谷心志一眼,好像是谷心志害得他不舒服了似的。

    谷心志试图去抓丁秋云的手,但丁秋云似乎早有预料,手腕轻巧地往下一压一扯,由他将手套整只撸去。

    漆黑的手套下是被冻得白的指尖,颜色对比鲜明。

    丁秋云顺势将手塞入大衣口袋里,大衣口袋内有一把袖珍手·枪的凸痕,看型号是勃朗宁。

    丁秋云低头摆弄了一下口袋中的手枪,索性把自己的目的直接挑明:“我找你,是因为我不能放心你在我看不见的地方。”

    丁秋云把口袋里的手枪往外顶了顶:“这把手·枪的射程是5o米。你可以选,要么现在被我打死,要么以后随时待在我的射程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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