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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垃圾桶里捡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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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末世养大猫(三)(第9/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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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心志说:“从变冷开始,我就在那间市里等。我想,丁队如果需要物资,总会来的。”

    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

    丁秋云没有别的话想说了。

    他转过身去,直面朝向谷心志,半跪着亲上了他的唇。

    与谷心志重逢之后,丁秋云的生活才重新有了颜色。

    同队的队友说,原来丁队笑起来这么好看。

    丁秋云一边用从动物身上提炼出的油炒菜,一边笑盈盈地答:“当然。”

    爱八卦的队友颜兰兰凑上来打听:“丁队,谷副队是你什么人啊。”

    丁秋云:“战友。”

    颜兰兰:“哦,战——友。”

    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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