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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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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溺水案(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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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安没去理地上撒泼打滚的丑恶嘴脸三人,问向身旁的两位衙役:“二位差官,敢问一个人溺死后,都有哪些特征?”

    “这并不难回答。”

    其中一位衙役回答。

    “其一,因为呛进大量水,所以会腹胀如球。”

    “其二,口唇青紫。”

    “其三,全身被泡得白、浮肿。”

    “其四,眼耳口鼻会有大量水渍溢出。”

    “其五,因为皮肤受到冷水刺激会起鸡皮疙瘩。”

    “其六,头倒竖。”

    如果这个世界有警校,那么这位衙役的理论知识考分就是满分。

    看来康定国对衙门衙役们的理论知识培训,已经有了一套完善成班教程,能让衙役快上手破案。

    只是,理论知识成班,终归只能快破小案,当个普通小片警。

    因为古人缺乏系统教学理念,以及信息不便导致的无法学习全国各地案例,什么都是靠自己摸索、熬经验,所以一旦案子牵扯复杂,就会因缺乏专业知识,而容易产生冤假错案。

    说到古人的信息不达,晋安不得不感谢前世看过的那么多侦探小说、侦破电视剧!

    尤其是一千多集死神柯南没白看!

    那些挑战人智商极限的种种匪夷所思犯罪手法,估计敲开古人天灵盖,绞尽了脑汁都想不出来。

    毕竟古人文化普及不高,读书成本太高。

    哪像前世,动不动就给你来个高智商犯罪,比如医科女博士男友劈腿,男友被学医的女博士捅了十几刀,刀刀避开要害,最后连个轻伤都判不了。

    那名衙役回答完晋安问题后,露出小有得意神情,以为会得到晋安几句赞许,而后帮他在县令面前美言几句,今后仕途高升有望。

    晋安:“的确,不管河水溺死,还是在家井水溺死后再抛尸河道伪装失足溺死,都会出现以上尸体特征。”

    什,什么?

    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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