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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书,太祖皇帝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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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寇凖挂帅(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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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是不能随便打大臣的,两个阶级之间有一种互相尊重的默契。

    可是隋文帝时期,廷杖的次数并不少。

    “其诸司论属官,若有愆犯,听于律外斟酌决杖。”

    这是隋文帝的诏书,大概的意思翻译一下,就是各部有司的官员你们听好了,若是谁过失犯罪,那就在法律外,朕要根据你们的罪责斟酌着打板子。

    而到了唐玄宗时期,廷杖已经成为了皇帝蹂躏官员的主要手段,不仅打而且打的狠,甚至出现多次打死官员的行为。

    黄门侍郎张廷珪向唐玄宗说:“御史宪司,清望耳目之官,有犯,当杀即杀,当流即流,不可决杖,可杀不可辱也。”

    意思一目了然就不翻译了。

    所以廷杖在大臣的眼中,不仅是刑罚,更是一种侮辱。

    于是从来没有入刑罚史。

    按照《中国法制史》的记载,正式将廷杖入刑是在明朝时期,所以才会逐渐形成一种廷杖制度始于金元,而到明朝时期完善的这种认知,而且明代的廷杖还有一个分水岭,那就是正德皇帝。

    正德皇帝之前打廷杖只脱外衣不脱裤子,正德之后打廷杖才脱裤子。

    那就是不仅伤害增大、侮辱性也变得更强了。

    宋朝是有廷杖的,但宋朝的官估计一辈子都遇不到一次。

    你想啊,赵大连官都不舍得杀,哪里还能去羞辱这些官员。

    士大夫阶级都快成赵家皇帝的爹了。

    今天如果不是恨急了眼,赵恒不会下这种令,但一想起十万大军,赵恒都恨不得自己跳下去咬寇凖两口。

    光抚恤都要大几百万贯。

    “诸卿都议一议,现在该怎么办。”

    寇凖被拉了出去,赵恒也好顺道试探一下满朝文武的水平,看看没了张屠户,能否不吃带毛猪。

    大家伙你看我我看你,面面相觑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这让赵恒心里面更烦三分,索性便点了丁谓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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