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晨一听也是,他们又不是真正的异界古代人,只要不被发现怕什么,那些人还能追到现代去不成?
这两匹都是西北一带的马匹,应该具有蒙古马和哈萨克马的血统,身躯粗壮,四只结实有力,比郑昆在现代马场骑过的马矮不少。
也是,如果是河曲马或者蒙古马这种华夏地区比较优秀的良马,也不会轮到两个小兵来骑了。
对于这两匹马,郑昆是不怎么满意的,要知道在古代,一匹好马就相当于现在的奔驰宝马一般,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一匹高头大马骑出去那是多么威风啊?他也能在这洞天世界冒充一回白马王子了!
所以他设想中的坐骑至少也是要高大一些的伊犁马、三河马,或者漂亮的安达卢西亚马,甚至是大宛马也就是学名阿尔哈捷金的汗血宝马。
至于纯血马什么的,价格太昂贵,有十分娇气,就不在他的考虑之中了。
郑铭牵着的这匹颜色比较纯,但体型比另一匹还要瘦小一点,驮着他这一八零出头在明末算是大个子的身材估计会有些吃力,不过他能说自己是个颜控吗?
鲁斯倒是不嫌弃的抚摸着另一批棕色稍高一些的战马,心中对郑铭所说的高头大马有着向往。
车晨等人打扫战场和选择奖励这功夫不过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那对主仆也由震惊反应过来,来到牵回马匹的鲁斯面前,长身一躬,拜谢道:
“多谢这位恩公救命之恩,小生罗岩,淮安府人士,这是家仆罗安。”
这种话跟现代南京一带地方口音的普通话有些贴近,大致可以听得明白意思,鲁斯点点头,冷淡的说道。
“不必多谢,我不过听从我家主人吩咐行事,要谢就谢我家主人吧!”然后就专心跟两匹战马交流起来。
“啊?”那罗姓书生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拜错人了,又赶紧过来向车晨拜道:
“恕罪恕罪,多谢恩公救命之恩,如果没有贵家人出手杀了这两个鞑子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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