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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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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挖坑者(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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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到了恐惧,最后到了麻木.......她现在,才知道自己到底签了啥。

    啥?为啥之前不看合同?先不是专业人士真的看不懂,而就算你懂了,也只有签和不签的选择,看了合同知道是卖身契又如何,想达成回家梦想就必须签。

    “那个,我可以以合同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告契约欺诈,宣告合同无效吗?”

    呃,兔子居然还懂点法。

    “当然可以的,但先......你觉得自己无权无势,能够打赢官司?再次,就算你赢了,接下来怎么办,你还要在这里生活的吧,难道你不想回家了吗?我很直白说,这就我能办到,是垄断生意。”

    郑礼倒是很坦然,但就是这坦然,让兔子越郁闷。

    “我......我当时怎么傻着签了!”

    郑礼笑了笑,没有继续解释,语言是无意义的,过段时间她就会自己懂的。

    如果这契约是自己和其他人签的,那个人多半是要倒霉的,但和兔子签的可就不一定了......自己和她的关系,是师兄妹。

    这世道,亲近的师兄妹和兄妹也差不多,尤其是凤鸣流,就这几个人,自己还真不会亏她。

    “懂了吧,契约不要随便签,否则这辈子卖了都不够还债的。”

    郑礼还顺便教育一下兔子,明明......这份契约之中,其实兔子是赚的。

    由于两人关系特殊,郑礼必须认真履行其中很多模棱两可的承诺,比如好好的培养她,为她寻找回家的道路........丢把武器介绍个流派也是培养,带着身边日积月累的熏陶教导也是培养,但效果和投资程度就完全不是一回事。

    至于寻找回家之路......贴张告示也算寻找,没有具体描述的模糊性条款太多操作空间了,全靠合同人的自觉。

    “商人的自觉?呵呵。”

    问题就在于,当郑礼现兔子有重力异能,银子姐收她为徒后,两人就不可能是单纯的商业交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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