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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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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选择的必要(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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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神权,他的肉体是可以吸收雷电的,灵刃被视作肉体的一部分,当然不会被电击。

    这个事实,已经在和刘卡特交手中验证过了,就是二十四镇守级别的雷电绝杀都对其无效,堪称规则意义上的级雷免。

    郑礼自己想通了,把事实和林雨樱一说.......她直接去摸了摸电门,然后真的没有任何感觉。

    郑礼还给她展示了一下没有产生雷电能力,依旧能够使用神权的办法。

    “呃,看吧,亮了吧。”

    他一手摸着插座,一手握住灯泡的两极,那灯泡真的在手中亮了起来。

    雨樱饶有兴趣试了试,自己居然也可以做到,摸着开始热的小灯泡。

    亮亮的圆圆的,在郑礼脑后光,她捂嘴笑出声。

    在确定事实之后,林雨樱也不会矫情,浪费说不定最后一次的进化机会,直接将这个选项压倒了箱底。

    “第二条,就是增益我的刃体,增强我的独自作战能力,我个人并不怎么喜欢。”

    “这个可以有,我们列入优先考虑范畴。你现在是我们战团最强的,你的实力增强,等于整个团队的上限提高........呃,怎么嘟着嘴,我说错了?”

    觉醒的灵族,拥有自己的刃体(肉体),意识也以肉体为中心。

    但事实上,他们的本体依旧是灵刃,证据就是就算刃体死亡,灵刃也只是受到了重创,隔上一段时间(相当长),还是可以重组肉体的。

    但如果灵刃本身受损,就是直接打出gg,即使刃体完全无损,也是倒下暴毙的结果。

    也正是因此,灵族的刃体和真实的肉体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他们无法彻底将灵能器官融入体内,让其和自己的肉体一起成长,预设构建的灵能器官始终只是一种外挂部件。

    但和人类不同,他们类似阿特尔族的半硅基半炭基肉体,承载生物能的上限更高,甚至只是吃灵能就能不断增长肉体上限,对强力灵能器官并没有多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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