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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布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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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球状闪电(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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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有乱有治。

    治乱兴亡之故,虽说人事,亦时运也。

    天下治乱,大势所趋,然一个偶然,亦能改势逆命。

    公元164o年,崇祯十三年春,中州无雨,蝗虫过境,似乎又是一个不好的年景。

    河南,登封县。

    嵩山脚下,颍水河边,中午的太阳,照着干裂的河滩。

    这时,在距离河岸颇远的麦田边,一个穿着奇怪的少年,趴在长满杂草的沟渠内,目光盯着一只正吃着麦苗的蚂蚱。

    在少年身后,还跟着几个与他一般大小的男孩儿,都如他一样一动不动。

    “大少爷,该出手了!”脏兮兮的孩子,提醒着少年。

    少年却趴在地上不动,直到成片的蚂蚱落下来,才忽然站起身来,大声喊道:“孩儿们,杀敌了!”

    语毕,少年一跃而起,拿着网兜,便将蚂蚱罩入其中,小伙伴们也纷纷抄起自制的网子,冲入蚂蚱的海洋中,惊得蚂蚱蹬腿四散。

    少年名叫高欢,是高老庄土财主高有才的长子,作为登封高氏现任族长的长子,高欢曾被高有才当做继任者来培养。

    但是高欢从小就与人不同,性情特别顽劣,不喜欢读书,而是喜欢跟同龄的小孩打架,尤其喜欢组织伙伴们分成两拨模拟打仗,自己还要当大将。

    长大一些后,高欢依旧没有收敛个性,没一点儿世家公子的样子,穿着奇装异服,自大无礼,如个混世魔王般横行乡野,高氏族人都觉得这个少族长,脑壳可能有问题,私下里唤之“登封大傻子”。

    相比之下,高欢异母的弟弟高镰,个性却与他完全相反,不仅勤奋好学,知书达理,年纪轻轻还成了县里的生员,深受老财主高有才的喜爱。

    庄子里许多族人,也都更希望高镰来继承族长之位,高有才便也就不管高欢,任由他如个野孩子般胡闹。

    孩子们冲进蚂蚱堆中,挥舞着网兜,笨拙的捕捉着蚂蚱,高欢却早早抓了满满一兜,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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