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全面反动的余生(一)(第4/7页)
返回夏国后,又沿着大野泽南下,率部击溃了已经有了统一雏形的南方政权,让大河南岸诸部重新开始了争斗,或有臣服华夏的,或是分封了一些华夏诸部的氏族在那里立国。
其中既有原本氏族的首领,也有一些夏国内部功勋太高无法赏赐的,但是夏国内部的不封爵,只是作为被征服地区的管理者,名义上还需要受到夏国的管辖,不能世袭,但是实际上福利极好:比如用当地人种植开垦土地,让土地成为私人可以继承的产业。
到华历四十八年,大河诸部已经稳定下来,凭借着火药、火炮、骑兵、战车、铁甲、火枪等先进的武器和文化优势,分封的各个城邑都在稳步发展。
或是奴隶制、或是国野制,用着各种不同的政策,快速同化着属地内的野民,不断派遣华夏诸部的年轻人前往华城学习,遵守着各种当初定下的制度。
夏国内部,名义上拥有地方八百里,但是实际上大部分人都集中在了九个城邑,沿河或是沿湖分布,以保证夏军随时能够抵达,也方便管理。
不算夏郡和新华城,夏国拥有了四十万人口,其中新建起的华城拥有人口十万。
靠着当初解放奴隶的承诺,奴隶们用四年的劳作,换来了人的身份,也给夏国带来了数量巨大的新垦地作为公产。
如今一切都已经安稳下来,夏国这一辆从降生就为战争准备的一系列政策需要全面的变革,而这变革是极为反动也是极为反人性的。
将那些奴隶开垦的土地作为国人爵等的回馈,取消了全面的军功爵制度。
政府专营的仅仅剩下了冶铁、冶铜、军工、金银矿、铸币和盐。这是严禁私人染指的,剩余的则是鼓励私人经营,甚至分拆了一部分国营的作坊作为奖励分给了一些人。
土地私有、允许买卖、严禁租佃、只能雇工给钱,不准让佃户租种土地,所有赋税从土地拥有者那里征收,凡是租佃给别人种植收取租子的则土地归佃户所有。
严苛的嫡长子女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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