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一早,攻下城邑!谁先登城,赏奴隶三十人!”
达兀略微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不再说什么,回到自己营地后,忍不住笑了许久。
哈默说对面很强,他相信;落星也是个很厉害的人,却被对方赶的如同兔子一样。
如果没有梯子皮盾,自己部族肯定会打头阵,等到消耗到对方所剩无几的时候,自会有人替换他们冲上城墙。
两个哥哥的部族人口加起来也比不过自己,父亲对他们根本不担心,因为父亲还不算太老,还要当很久的首领;如果他已经很老了快死了,对自己的态度又会不同,或许还会想办法让自己强大。
“都想着最早冲上去,那你们就去试试吧。”
达兀笑了几声,回到帐篷中叫来了哈默和落星,选出了几十个族人让哈默领着,明天一早攻城。
哈默大声道:“达兀首领,明日一早我一定冲在最前面,明天各个部族的勇士齐聚,会让他们看到咱们部族的勇猛的。”
达兀摇头道:“我叫你来,是想告诉你,冲的慢一点。落星说当初他们有五百多人,你真觉得一次就能冲上去?”
“可是……冲的慢了,会被别的部族耻笑。”
“让族人做些梯子皮盾给他们送去。明天一早,你就算想冲在最前面也没机会的,看着吧。”(未完待续。)&1t;!--over-->&1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