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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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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朋友比敌人更可怕(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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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看了一眼一旁的落星道:“落星,你和他们打过仗,他们……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部族?”

    其实落星什么都不知道,包括那些献给达兀的铁器,他也不知道怎么锻造,但他只能说什么都知道,这是他在草原上立足的根基。

    于是他编造道:“他们部族和我们也差不多,但是他们的首领找到了一头猪,一棵橡树……”

    回忆了一下草原部族传说中的金头骨,他又加了几句:“那棵橡树的叶子都是金子的,当阳光洒在金叶子上的时候就会长出许多的橡果,不论有多少人摘都摘不完;那头猪也是一样,每天他们都会杀掉这头猪烤熟,可只要留下骨头,第二天这头猪又会复活,他们永远都不缺吃的。”

    哈默瞪大了眼睛,他听得故事太少,这棵金橡树和可以复活的猪却比战争之灵的故事要好听多了,要是自己部族有了这两样中的一样,那可就厉害了!

    达兀将信将疑,回忆了一下那些死在草原上的敌人身上背着的食物,甘甜又香醇,那些焦黄色的粉配上羊奶,这味道绝对不是凡世能有的,或许真的只有金橡树才能结出这样的果子。

    他悄悄看了一眼巫灵祭司,心说如果自己拥有那样一棵橡树,自己也会舍弃战争之灵去信奉大地之灵的。

    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默默地思考了一下,问道:“哈默,你觉得咱们部族能打对面多少人?”

    打仗当然不算女人,除了达兀新死的小妈的部族外,草原上的部族很少有靠女人打仗的。

    达兀的部族有上千人口,能凑出六百多骑马打仗的人,因为他们部族里的一部分同肤色的女人不是人,只是和羊马一样的货物,所以不算在那千人中;加上落星带去的一些战士,部族的实力在草原上已经仅次于达兀父亲的部族。

    哈默翻着眼睛算了一下,吐了口气道:“要是一对一的话,我可以轻易杀死他们的人;五对五的话,咱们可能要输。咱们部族的六百多人,可能也就能打对面二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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