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己成为城邑的首领,只怕用不了一年城邑就会分崩离析。
城中的人停下了一切活动,自发地为征战归来的族人准备食物,清扫着街道和城邑北面的小路,不少人站在城墙上向北观望。
陈健还在路上,但却为入城做好了准备,选出了几匹毛色相同的马跟在自己的后面,在距离城邑十里的时候让所有人梳洗了一下。
既然是胜利,自然气势如虹,士兵们昂着头,又有了一个可以吹嘘的故事,受伤的人故意坦露着自己已经结痂的伤口,那是男人最大的荣耀。
当陈健看到城邑时,城邑上的人也看到了他,族人们全都从城墙上下来,远远地走出了城邑迎接。
当看到跟在队伍后面的马群时,整个城邑都沸腾起来,带回来的至少有二百匹,这可比角鹿要大的多,便是比起黄牛也不遑多让。
一群人叽叽喳喳地跑过来时,军中忽然吹响了笛子,回来的战兵齐声呐喊道:“万胜!”
近乎整齐一致的动作,同时踏脚的声响,虽然只有二百多人,却将围在周围千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那几个首领看着那些士兵,即便里面有自己的族人,可这时候他们却没有看自己一眼,喊出万胜的时候双眼都在看着前面骑马的陈健。
陈健经过那几个首领身边的时候并没有下马,冲着几个首领说道:“辛苦大家了,这些天守着城邑。”
“哪里比得上姬夏,为城邑抓回了这么多奴隶和马匹。”
几个首领仰起头看着陈健,连连说着一些恭维恭谨的话,陈健甩了一下鞭子喊道:“进城。”
战兵们排成一排,按着次序走入城中,留在城中的族人不自觉地让开了道路。
陈健带着征战回来的士兵先去了祭堂,祭祀了祖先感谢他们庇佑自己又获得了一场胜利,同时将这次胜利的战果说了出来,准备了最高规格的祭品,以求让祖先知道。
那几个首领听着斩首几千之类的话语时,倒吸了一口凉气,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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