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快。记住,晚上到了河岸,点大火堆也方便我们回来。”
几个人点点头,各自安排晚上的事,陈健则挑选了斥候和那些能够骑角鹿的一共七十个人,从牛车上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皮垫鞍子和踏脚绳,方便这些不怎么会骑的族人能够骑着赶路就行。
选出的这些人先睡了,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这些人就被叫醒,吃了早饭,饮过马,跨上马背和角鹿,跟着陈健沿河向北狂奔。
皮垫鞍子还不算什么,踏脚绳却已经有了马镫的雏形,马镫的出现对农耕民族有利,因为可以让农耕民族更快地训练骑兵,不需要从小和马一起长大;也可能让游牧部落更加强大更有侵略性。
事物都有两面性,在没有分析清楚之前,陈健只能弄出不伦不类的东西,能让族人当骑马步兵就行。
太阳升起的时候,族人们爱惜地摸着皮毛已经汗湿的角鹿道:“要不歇一歇吧?再这么跑下去,角鹿要受不住,以后会生病的。”
“不用管以后。”
陈健大声呵斥着,让族人们不要去想坐骑的事,找到那个村落,马不会少的。
至于族人朝夕相处的角鹿,本来就是不得以的选择,无论是战争还是耕地,角鹿都远不如马匹。
丝毫不爱惜坐骑体力的狂奔,终于在上午赶到了冬天来过的村落,一如从前,只是有些慌乱。
村落里满是羊的咩咩声,女人们将幼小的孩子绑在马背的柳条筐里,一些人已经驱赶着羊群沿着河朝上游走,也有些人在拆帐篷。
大量当做食物的马匹上拴着各种各样不同的绳子,以方便确认是谁的,聚成一大群。
一些奴隶还在茫然地劳作着,明明只有一些女人在看管着他们,可他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反抗。
几个女人的尖叫声宣告了陈健等人的出现,忽然而来的慌乱让整个村落变成了地狱,到处是冲突往来的士兵,只有女人的村落完全没有抵抗的能力。
突如其来的战斗并没有让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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