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过去,用不了多久就会游牧化。
因为你就算再有民族气节、再有文化向心性,这两种东西不是神,不能让草原荒漠适宜耕种,移民过去的人只能适应游牧的规则。
喊两句民族大义的口号,就指望迁徙过去的人一心向外扩展,绝不向往温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灵控制器。
陈健想了一下,在火枪出现前,似乎真没有什么好的制度能够完全遏制。
号称游牧粉碎机的哥萨克,那也是在火枪列装之后,而且也就是一种变相的府兵制,用服役血税代替赋税。不过问题同样很多,府兵节度有安史之乱,哥萨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说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适应耕种黑土带上,弄出一个半独立的族群,委实没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
就好比把黄河以北分给一群人,让他们只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纳税,自己退到黄河以南,然后就可以说我的北面没有游牧民族。然而这毫无意义,历史证明在火枪出现之前,他们不会往北打,只会往南打。
思考了一阵,陈健小声道:“咱们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这里留下脚印了。”
“我想抢几只他们骑乘的动物。”
“不行,回去还得在树上走,远处不能留下脚印。”
“咱们干嘛要怕他们?他们也未必打得过咱们。再说咱们还有城墙。”
“因为咱们要收麦豆,在麦豆成熟之前,他们不需要打下咱们的村落,只要一把火烧掉,或是偷偷射箭不准我们收割,咱们这几个月就白忙了。带上那串头皮,回去告诉族人。”
狼皮背着那柄殉葬的弓,拿着那柄适宜投掷的短矛,踩着雪回到了山顶。
叫上族人,趁着夜晚走了一段路,准备尽快回去。
夜里休息的时候,陈健琢磨着族人将来的路。
不仅仅是这一世的问题,而是将来可能的发展。
-->>(第4/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