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邦?是黄种人?还是其余种族的?距离自己的部族到底有多远?是追逐水草偶尔到了这里?还是已经在这里定居了?
选出了四个部族中最好的射手,陈健没有携带无锋,只携带了弓箭和石斧。他要亲自带人去看看那个部落。
自己的眼睛可以观察到很多情况,而让别人去看可能会遗漏一些重点,部族的斥候还不合格,也需要用这次行动,教会他们怎么用自己的眼睛。
选出的三十个人准备好了最够的木炭和食物,披着兽皮,没有竖起旗帜。
木炭生火不会产生浓烟,可以防止被敌人发现,这一点尤为重要。浓烟在十几里外就能看的清清楚楚。
雪后留下的脚印是最好的线索,即便那个割头皮的部族学会了埋伏,这样的雪天总会留下蛛丝马迹,不然漫无目的地寻找,结果肯定是一无所获。
几天后,这三十多人终于到了上一次发现头皮的部族山洞附近,这里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有几只野兽占据了原本连靠近都不敢靠近的洞穴。
赶走了那些野兽,顾不得腥臭,在里面点燃了木炭,烧烤食物。
“再往前随时可能遇到那个部族,咱们一切都得小心。”
“可是咱们的爬犁会留下痕迹。”狼皮搓了搓手,站在洞口看着外面雪地上的长长痕迹,摇了摇头。
“这就得看你们的了。哥,你带几个人跟我来。”
陈健出了洞穴,来到之前发现马蹄印的地方,这是一片草甸子,不远处就是浓密的森林。
那些人骑马而来,肯定不会在丛林中走,这个时代的蛮荒丛林到处是倒地的粗大树木,不会完全腐烂,会形成一个个一人多高的土包,骑马很难穿行,只能沿着草甸河谷前进。
“你们几个人,爬到树上,沿着树枝朝前走,贴着草甸的边缘。”
这些松林很茂密,树枝之间挨的很近,族人灵巧的身体完全可以在上面行走,地面上留不下脚印。
“带八个人吧,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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