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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之雄霸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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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6节 《罗马条约》(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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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认清了中国人的真面目,把中国人当成了最可怕的敌人。

    什么,中国人只顾做生意?

    不,他们大量购买白种女人,他们把不可一世的奥斯曼人逼迫成什么样子了!

    ……

    首席枢机主教博拉鲁兹与奥斯曼使臣艾西木·帕夏展开会谈,对于白皮来说,这是一个幸福时光,啪啪地往奥斯曼人的脸上打去。

    而对于艾西木·帕夏来说,则是一个悲伤的时候,从征服1453年到1659年,二百多年的心血,无数人的性命所换来的欧洲土地,一朝尽丧。

    惜哉,痛哉!

    双方签订了一份《罗马条约》,这是奥斯曼帝国签订的第一份不平等条约,主要的条款是:

    第一、奥斯曼帝国与以罗马教廷为首的欧洲势力达成和解,双方和平,订定条约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

    第二、奥斯曼帝国与以罗马教廷为首的欧洲势力结成军事联盟,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三、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四、奥斯曼帝国在欧洲的土地,包括匈牙利、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希腊、瓦拉几亚和摩尔多瓦(罗马尼亚)等大片土地归由罗马教廷托管,这些土地的命运,由罗马教廷负责。

    第五、奥斯曼帝国继续在欧洲占有伊斯坦布尔以西三百里土地作为缓冲区。

    第六、缔约双方展开全面的经贸合作,向对方开放港口,发展经济。

    第七、缔约双方在对方国家的侨民“悉听如旧”。

    第八、双方在罗马、伊斯坦布尔建立彼此的大使馆。

    第九、和好已定,缔约双方永敦睦谊,自来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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