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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败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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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五章 海盗(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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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南志略》中说:“占城国立国于海滨,中国商舟泛海往来外藩者,皆聚于此,以积新水,为南方第一码头。”

    就是说,当时中国商船往南洋跑,都要在这里补给。正是这样繁忙的交通往来,为海盗行为的生提供了有一个有利条件。

    《大越史记全书》中多有这样的记载,仁宗庆历三年四月,占城风浪贼掠取海边民,命陶处中镇之,乃平。

    宋代的海盗,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有地痞无赖、不法商人、普通百姓,甚至还有违法的官兵。宋政府治理海盗主要采取招抚的政策,辅以一些具体的措施,如建立沿海各区域的协同配合机制,实施保伍法,改革地方的军政体制,强化铜盐之禁。

    海盗的基本特征是“暴力戮掠”。宋代海盗成员,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纯粹的暴力犯罪集团。这一群体的成员较为复杂,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地痞流氓和作奸犯科的刑事犯。在宋代,沿海地区“多恶少亡命”,为逃避打击,基于生存的需要,这些人便纠集起来,成为暴力犯罪集团,劫掠于海洋之上,成了职业海盗。

    二是演变为海盗的普通百姓。这一群体因生计困难而铤而走险的最为常见。四明近海边一叫砂岸的地方,是渔民打鱼的谋生地,当地豪强向官府交租后便经营于此,失去谋生之地的百姓便沦为海盗。

    而山东地区,朝廷已经收到沿海出现海盗滋扰的情况,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海盗之中竟然夹杂着不少倭国浪人。

    因为胶县有钢铁厂,朝廷当下不敢怠慢。赵祯火召见石小凡入宫,将山东沿海海盗出没的事情一说。

    “小凡,据山东沿海地方揍报,各处沿海都出现海盗聚集的情况。琅琊县主簿一家被海盗屠杀,家财被洗劫一空。对于平海盗,你可有什么良策。”

    海盗?居然里面还有倭国人,石小凡的眼睛亮了:“陛下您是说,海盗里有倭国浪人?”

    赵祯点了点头:“揍报上是这么说的,说这些倭贼说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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