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宋朝败家子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百二十八章 锦囊(第4/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均姓耶律,与耶律姓通婚的必定姓萧,至今还没有现本姓内通婚的事例。

    辽代法律对异姓为婚规定得十分严格,特别是在契丹社会上层,属于耶律姓的世里氏一系与萧姓的述律氏一系世为婚姻,娶后尚主。不仅要在两姓之中的两个高贵家族之间相互通婚,而且在这两姓之中,契丹贵族不得与平民通婚,如有特殊情况,需得到皇帝的批准方可。

    喜欢宋朝败家子请大家收藏:()宋朝败家子更新度最快。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