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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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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9章吏治开端,活人称谥(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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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一般的声望,可以镇得住场面,但是不代表说这些人不会在斐潜这个招牌之下打一打自家的小算盘。

    斐潜摇头,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人都是有私心的,这是天性,无法避免,更不用说是在汉代了,想要像是游戏一样,手下都是满值忠诚度,略有下降便加个薪送个破瓶子罐子什么的便可以划拉一下又升上来……

    不过,这些人其实也没有想到,斐潜和庞统要借这一次的机会,好好整顿一番,所以也同样冷眼看着,等着这些人掉进坑中来。

    治国理政,真的只是下个命令就能完事的?

    交代一句左口袋倒腾到右口袋,钱财便不减反增?叙说一声什么利民政令下了,百姓便可以立刻生活指数上升十几个华莱士?

    『此番之后,便改吏治!』斐潜拍了拍桌案上的一大摞之前韦端杜畿等人写下的自陈表疏,『此等自陈职疏,且令文舒,德润二人先行批阅,再提交于某……』

    『以此为始,关中三辅,陇右河西,河东北地,汉中川蜀,各地官吏,均自行先上陈表,以述职政……』

    斐潜说道,『吾辈自当为后世立规矩,岂能苟且仰息先辈遗泽?吏治之考,当成定律!』

    『主公之意,欲复上计?』庞统问道。

    『上计』,就是汉代最初还算是比较清明的时候,展开的一项吏治工程。由地方长官,一般是各地郡守,定期的向朝廷上报文书,写明具体地方的管理治政情况,然后朝廷根据上计的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原本规定,是每年的年终,都要有各地郡国的『上计吏』携带着『计簿』,到京师上计,被称之为『长课』,就是每年交一次作业,然后三年要交一次大作业,被称之为『大课』。

    『上计』这个政策,其实在秦朝的时候已经有了,在汉代确立下来,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甚至还有专门的律法,『上计律』,并且明确规定了两层的上计模式,也就是乡县先上计到郡国,然后郡国汇总再上报朝堂。一般来说,乡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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