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的皇帝都不轻易杀大臣,这是一种规矩,也是一个忌讳。皇帝一旦杀大臣,多数是大臣某个言论或行为涉及皇帝的权威和合法性,十有**都是如此。
所以对于皇帝来说贪污问题只是国家问题,不是皇权问题,而对于『家天下』的皇帝来说,有位置才有家,才有天下!只要皇帝自己的权力稳固,这个家就存在,那些贪污的部分赃款全当给管家辛苦帮忙自己看家护院的报酬,只要这个报酬拿的不过分,二八开、三七开,不耍瞒皇帝,那自然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
这也是为何像严嵩、和珅之流如此贪腐,皇帝却依旧非常宠信他们的原因,因为皇帝也需要贪官这一个透明吸管,偷偷吸取民间的民脂民膏。
所以,在皇权为尊的封建王朝,必定决定了不可能完全依法治国,而只能是依权治国,而一旦以权力大小来制衡,那么**必然诞生。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几近于无解的问题,斐潜其实也很头疼。
斐潜头疼,韦端一样也头疼。而且比斐潜还要更疼,因为斐潜看过了第一稿之后,便表示略有不足,然后只给了五天的修改时间,让韦端回去修正一二……
不足,不足在哪里啊!韦端哀嚎不已,但是韦端也没敢问,他也知道即便是问了,斐潜也未必会说。
左右为难之下,韦端只好放大招了……
『《夏书》有言:「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韦端坐在参律院之中,看着其下一帮子人,缓缓的说道,『贪以败官为墨,当刑也。《尚书·吕刑》之中,亦有「五过之疵」,惟官者,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者,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者,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者,接受请托,徇私枉法。以上五惟者,皆同案所罪也……』
这是主基调,是大框架,是从夏商周就传下来的,是政治正确,自然没有任何人有意见,或是敢提出什么意见来。
韦端之所言的,是从华夏有了国家之后,也就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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