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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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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5、676节 大唐《赐姓诏》...称臣纳贡?(第5/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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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对县令6卷益行礼道,“不知召下官何事。”

      他的汉话非常流利,而且带着中原口音。

      6卷益指着案前的坐垫,“县丞官人坐罢。本官就是问问,这某某信徒还俗之案,到底怎么回事。”

      6卷益是洪武元年的进士,考中之后授了九品乡正。做乡正数月,就被选拔为随军吏员,轻轻松松当了七品县令。

      刘利仁正坐下来说道:“禀县令官人,鞑子在时,本县新修的某某寺强制百姓皈依,还强抢很多民女入庙,简直罪大恶极。”

      “王师到后,虽然将色目庙主正法,可是,很多被强迫皈依的人,受某某蛊惑已深,竟仍然坚持信奉。下官就烧毁某某经,强令他们改信,谁知他们趁下官不备,竟然举火**,烧死了十三人!”

      6卷益神色不愉的说道:“这些人当真愚昧,被强制皈依五年,竟然如此冥顽不灵!”

      刘利仁苦笑道:“此事重大,肯定是要上报的。县令官人就说是下官失职,以至于多人**而死……”

      6卷益摆摆手,“你不了解圣上,圣上怎会怪罪?再说本官还不至于把责任推给你。本官刚得到消息,临近的鉴真县,也生了**之事。此事,绝对不是一例两例,圣上不会因为此事罢黜我等。”

      “只有一件,华夏族绝不能信仰某某,碰都不能碰!要是还有敢皈依的,一律以违抗王法论处。”

      刘利仁明白了,圣上一定非常忌惮百姓皈依某某,没有丝毫容忍。也是,就某某那做派,的确不能容忍。

      “县令官人,圣上有大功于百姓,各地都在传颂陛下圣人降世,是不是该上尊号?”刘利仁忽然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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