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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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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3、664节 大唐宗室不能当米虫,不能是废物!(第3/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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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卖了,可不就成了粮商?

      皇帝还能禁止他们卖自己的粮食吗?既然不能?也就管不了。归根结底问题还是出在土地兼并这里。

      如此一来,他们丰年时打压粮价,盘剥农户。荒年时囤积居奇,扰乱天下。他们像蚂蟥那样吸饱了血,个个富得流油。可是朝廷和小民,却吃了大亏。

      现在不同了。李洛就是不让他们再经营粮食。这样既能让朝廷吃到这块肉,也不然百姓吃亏。

      擅自经营粮食过十石,就要坐牢。过百石…就是谋反!

      粮商只能有一家,那就是朝廷!

      “大方向是好的,完全可以干。问题是……”崔秀宁道,“你看这样行不行?”她把本子递过去。

      李洛看了一会儿,又写写画画一番,笑道:“现在差不多了!”

      两人策划的方案已经出来了。

      农民的粮食卖给谁?卖给各地乡村公所,乡村公所再将粮食押运到县城的管库,成为国家的粮食。

      根据当地情况,定出合理的价格,既不让百姓吃亏,也不然朝廷吃亏。

      然后,官府再开仓卖粮。卖不完的,就用来做军粮。要是还卖不完,就作为战略储备,用来赈济,或者酿酒。

      这中间的差价,本来是被粮商赚走了。可现在落到了朝廷的口袋。

      农夫缴纳粮税,只缴纳实物。

      那么,如何防止地方官吏在买卖粮食时中饱私囊呢?

      好办。

      农户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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