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葬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10、611 我李洛,不能让千万男儿没老婆!(第6/9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当然是乘人不备找个角落就来。

      别说男子,女子内急了也只能这样。

      《积肥令》要求城中千人必须有一公厕,大路边每隔五里,必须有一公厕。

      另外还在城中城立管理卫生的清城所,专门管理公厕和卫生,以及城中人畜粪便和垃圾处理,还负责处罚。

      清城所还负责城中粪肥贸易,收入所得俱归清城所。

      如此一来,唐国将拥有世界上最干净的城市,还能减少疾病传播。

      最后一道命令,是颁布《女婴禁杀令》。

      本来,这应该是海东时代《大唐简律》的条文。可江南百姓对《大唐简律》还不太了解。李洛干脆单独一道诏,让百姓更加重视。

      “…夫大唐以道治国。有民家重男轻女,残杀女婴,以至于民间男多女少。寡人闻吴县,男子倍于女子,大而难娶,茕茕孤老,此非悖逆天道之报也?”

      “人有五伦,男岂无妻?寡人不忍彼等之患也。且,人之道,人命关天。女婴岂非人也?岂非骨肉也?虎毒尚不食子,生女而杀之者,禽兽不如矣。”

      “古来杀人者死。杀婴,亦杀人也,有违天道,杀亲,有违人伦。故以杀人罪从重论处,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俱腰斩。知情不报者,苦役三年。钦此!”

      此令一出,人人悚然。

      好严厉的禁令!

      竟然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不但全部按照杀人罪斩杀,还因为“杀亲”,罪加一等,从重处死!

      李

-->>(第6/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