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明白,若自己在位才两三年就去世,毫无疑问,儿子守不住江山。
这是必然,哪怕黄姈做摄政太后,也躲不过外戚黄家膨胀,然后鹊巢鸠占的结局。
现实就是,他的儿子们还小,宗室就只有李昕一个成年人,若还提防宗室,就是自寻死路。
所以必须重用李昕。
但重用的后果,就是李昕必然羽翼渐丰,他在位期间倒无所谓,可等儿子即位后,对资历、声望、门生故吏众多的堂兄不放心,于是必然内讧。
李笠便要换一种用法。
在不破坏现有地方行政区相互掣肘、平衡的前提下,在汉水入江口地区(夏),设一个地方权力副中心。
这个权力副中心,掌司法权、物资转运调动权,由皇帝任命的人各自担任主官,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先做事,后请示、报备。
李昕以“观察使”的职务,率领一万中军驻扎,配有火炮,不干涉地方事务,顺便保护提刑司、转运司官吏,使其能够有效的“现场办公”。
长江中游地区,包括沔北地区,各类案件复核,在夏的“大区级”提刑司署进行。
除了死刑要上报中枢,由皇帝勾决外,其他案件,由位于夏的提刑司署自行审核、予以实行,事后上报尚书省。
若尚书省觉得案件有问题,再走程序重审。
夏又有“大区级”转运司署,负责中游地区的物资转运以及赈灾事务,可以就近处理突的民政事件(调集物资救灾、抗灾、赈灾),事后上报。
若尚书省觉得处置不妥,再走流程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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