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可以通过验尸,判断死者死亡的大概时间,这对破案很有帮助。
但是,会有例外。
最极端的例子:夏天,若一个人遇害,凶手故意将其放到冰冷泉水里浸泡,或者放入冰窖里“冷藏”,可以改变尸体的腐烂度。
由此,误导办案人员对死者死亡时间的反推。
除了尸检,还有如何辨认字迹,如何辨认物品某种程度的作伪,以及高效实用的拷问技巧。
而且,“指纹”会被作为物证,因为人的指纹是不会重复的。
如何“提取”案件现场、以及重要物证上的指纹,也是一门技巧。
又有闻所未闻的破案技巧,譬如“化学知识”,“生物知识”,以及被许多吏家视作家传绝学的“人体解剖”。
种种技巧,培训班都在教授。
林林总总,让乔柳等为吏多年的“老吏”惊叹不已,终于明白什么叫做“专业办案”。
有案件生,破案关键,无非是获取口供(人证)、物证,若生命案,还要对死者进行尸检,根据尸体上留下的种种证据,来协助破案。
现在,朝廷新成立的提刑司,要主管地方司法,于是,抽调各地有多年刑狱经验的吏员,到淮阴行在参加“培训班”,进行相关培训。
然合格者,会成为流外官,作为提刑司的初级提刑官,赶赴各地,开展工作。
如果任上表现好,那么,升做高级提刑官,入流(为流内官),不是问题。
想到自己一个年过四旬的小吏,居然还有机会入流,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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