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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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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8章 事实(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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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到了城里的各市集,一陌是75文,相比官用,少了2文。

      这少了的2文,等于是行商缴纳的过税。

      城里市集内商品交易,譬如鱼、肉、菜的买卖,所用钱,一陌为72文,相比市集通用短陌少了3文。

      少了的3文,是坐贾缴纳的住税。

      若是奴婢、牲口买卖,一陌为68文,相比77文的“官用”,扣了2文过税、3文住税,以及4文牙契税。

      牙指的是牙郎(中介),契即契约。

      若是雇人佣书,一陌为56文,相比奴婢、牲口买卖的短陌,少了12文。

      这12文当中,4文为新的牙契税、3文为新的住税、5文为保证费。

      朝廷行钱币,一陌1oo文,因为币制混乱,造成的各种损失,到了各地官府这里,已经少了1o~2o文左右。

      南昌的规矩是一陌77文(官用。

      对于入城的行商,陌的规矩是75文左右;对于市集坐贾,陌的规矩是72文左右。

      而到了驵侩、牙郎这里,陌的规矩是68文左右;佣书者,陌的规矩是58文左右。

      由此可见,商税(过税、住税)、牙契税的负担,不是完全转嫁到商品价格里,而是部分转嫁到钱陌里。

      导致陌越来越“短”。

      同理,贯越来越“短”,也是这个缘故。

      那么,当“陌”这个虚化的计量单位,变成了实体化的泰安通宝,即一枚铜钱,便无法“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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