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电影的成本中,宣都是占很大一部分的,这也会影响片方最终的收入。
某些电影的制片方和行方就很喜欢签对赌协议,比如制片方以总票房1o亿的价格将电影的保底行权授权给行方,这样一来,制片方直接就可以获得3亿多的保底收益。
这样做的好处是,制片方可以少担风险,就算电影票房惨败、血本无归,这些损失也都会由行方承担,而制片方还是可以从行方那边稳拿3亿多。
可如果电影票房爆了,过了1o亿,那么多出来的这些钱,只有一小部分会给到制片方,大头都被行方拿走。
当然,这种协议也不是人人都有资格签的,往往是名导演的金字招牌系列电影,才能获得这样的待遇。
但这也反映了一个事实,就是在电影行业,行公司的话语权是很重的。一部电影想要火,必须要花费大量的资源进行宣传,那最后分钱的时候,行方肯定也不能少拿了。
如果行方预付了影片的宣传行费用,那么行方会收取分账票房12~2o%的代理行费,如果行方承诺了保底、买断行、预付制作费用等方式,这个代理行费还会更高。
很多片方为了降低风险,都是不会自己承担宣费用的,所以最终票房中的一大块收入都要作为代理行费支付给行方。
很多电影看似票房很好,但制片方还是亏钱了,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使命与抉择》却是一个异类,票房虽然爆了,但却并没有花多少钱在宣传上!
在行方没有负担宣费用的情况下,就只能收归属制片行方部分票房的5~15%作为代理行费用,折算成可分账票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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