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说道。
其他各项法律基本上已经可行了,可以一边实行,一边在修改完善。
至于基本法,虽然还有许多东西秦宇想要加上去,但他知道现在并不是时候,因为这基本法是留给后代帝王的,而不是他自己。
比如君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限制,和君王传位的一些细节,百姓的权利和义务,军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又比如军费和天工院的研究经费,不能低于国家收入的百分之多少。
还有规定,将国家每年收入的多少,作为养廉银,按品阶分红给所有的文官,但要是文官一旦贪污或者收贿行贿,不但要依法治罪,还要追回历年所养廉银的两倍。
其实秦宇制定这基本法,就是为了平衡各个阶层的利益,和各院的权利,因为基本法将对各个阶级,和各院,以及皇帝都有约束的条款。
军队只负责打仗练兵,至于何时打仗,要不要打仗,却不归军队说了算,而是由皇帝和政务院说了算。
政务院则是负责治理国家,都察院负责监督弹劾官员,法院负责立法,判刑。
皇帝负责监督各方,却又不能具体插手其中,以免出现权力及一身的昏君。
而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基本法,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无法跳出秦宇划的这个牢笼,权利将会被分割成数块,关进笼子里。
哪一方想要侵犯另一方的利益或者权利,就会触犯基本法,另一方就可以用基本法制裁对方。
秦宇不但会防止有人谋朝篡位,推翻大秦和基本法,同样也会防止皇帝独揽大权,回到以前那种生杀与夺皆掌握在一人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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