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读了出来。
“我叫孟仲阳,合江人士,不错这几个字看着非常整齐!”
孟仲阳非常高兴,用力笑着点头,就在这时周泽现,孟仲阳的左手手指也缺了两根,一个小指一个无名指,缺损的边缘带着不规则的锯齿。
“那好,我们就尝试着回答几个问题,你左手小指和无名指,看起来是被撕咬掉的,带着齿痕,不过齿痕更像是犬类,你被狗攻击了?”
孟仲阳点点头,飞快地书写着。
没想到写了几个字,他竟然用着非常上手,写字的度不慢,配合尺子也不担心写出去。
“回明府的话,我饿极了,去讨吃的,被一个富户放狗咬伤的,不过那人给了我两个馒头,我没饿死在路上,不算亏。”
周泽一顿。
看着孟仲阳唇边满足的笑容,似乎回想起当时自己最饿的时候,虽然受伤,但是得到馒头的情形还是让他庆幸。
如此境遇,此人还如此满足,性情还算不错,周泽接着问道:
“从离开合江开始,你能想到的都写一写吧,不用急慢慢来,回忆起多少写多少!”
孟仲阳点点头,稍微想了一下,开始动笔写道:
“年初元月,我准备跟绵水县的一个同窗,一起进京,去白鹿书院苦读几个月,那人叫孟笑奕,因为同姓所以走的比较近。
我离开合江之后,与孟笑奕启程赶往京城,同行的还有一个绵水县的孙秀才,全名我不知晓,就在元月十七登船的当夜,我睡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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