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狠茬子来了,自然就开溜。
然而,
往回折返跑的二人没跑多远,一根长枪就斜向飞了过来,将其中一人穿透后又刺入另一个人的胸膛,枪尖距离冰面就差个丝毫,被尸体架住了。
一身穿青色长袍面容素净的男子闪身而出,将长枪取出。
男子头有点蓬乱,胡子拉渣,但这份忧郁的气质加上手中的这杆长枪,浑然间,似乎有种天地一体的压迫感。
这倒不是郑侯爷在瞎吹和脑补,
现如今郑侯爷好歹也是五品高手了,对他人的气机感应自然也就更上一层楼。
是个高手;
郑侯爷回头看向剑圣,
剑圣开口道:
“沥龙枪。”
“历天城魏忧,见过剑圣。”
江湖百兵之,是剑,且自古以来,就有剑客攻势当一甲的说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用其他兵器走其他路数的人,就一定弱了。
兵器是兵器,人是人,终究还是人在驾驭兵器。
魏忧,曾任闻人家护卫总管,后因擅杀闻人家一嫡系子弟,和闻人家反目,下落不明。
其手中的沥龙枪,曾被姚子詹称赞为晋地枪魁。
众所周知,姚师不会武功,但更众所周知的是,姚师从不拍废物的马屁。
郑凡默默地后退了几步,站到了剑圣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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