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歌,但他现在愈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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