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其实当年回到古榆国京城,楚茂曾经派遣出了一拨刺客,两位纯粹武夫,两位山泽野修,去刺杀那个少年剑仙,结果泥牛入海,肉包子打狗,一个个有去无回。
所以这么多年来,楚茂就一直没去彩衣国胭脂郡那边报仇,算是认栽了,惹谁都别惹剑修。
陈平安笑问道:“以楚国师的大道根脚,当年为何没有投靠蛮荒妖族?”
楚茂笑了笑,“是精怪,又不是畜生。”
陈平安提起酒碗,“走一个。”
楚茂连忙双手持杯,等那位青衫剑仙先喝,这才一个猛然抬头,饮尽杯中酒。
楚茂又倒满酒,赶紧说些惠而不费的好听话,“陈剑仙要不是有个自家山头,实在脱不开身,不如风雪庙魏
大剑仙那么潇洒,不然去了剑气长城,以陈剑仙的资质,一定半点不比魏大剑仙差了。”
陈平安举起酒碗,身前前倾,与楚茂手中酒杯磕碰一下,笑道:“本就该恩怨各算,今天喝过了酒,就当都过去了。不过有一事,得谢你。”
是说当那包袱斋,捡钱一事,开门大吉。
年轻剑仙没说什么事,楚茂当然也不敢多问。
最后等到那位年轻剑仙笑着告辞离去,楚茂还是有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一座山神祠附近的僻静山头,视野开阔,适宜赏景,三位女子,铺了张彩衣国地衣,摆满了酒水和各色糕点瓜果。
江湖老话,山中美人,非鬼即妖。
当然,还有落魄书生最为向往的神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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