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旧事,赊月就越怕。
一个小小年纪,某些人性就似乎开始趋于神性的人,赊月作为一位十二高位神灵之一的转世,反而更怕。
“所以说他是个怪人啊。”
刘羡阳笑道:“之所以是朋友,顾璨是小,觉得有陈平安在身边,什么都不用怕。至于我,不过是认准一件事,不管陈平安怎么想的,反正他这人,从不害人。我那会儿就笃定,不管我身上是只有几颗铜钱,还是从姚老头那边学完了手艺,成了最好的窑工师傅,然后迹了,手里边攥着几千两银子,大半夜的,觉都不敢睡了,那就喊陈平安当邻居,这家伙肯定都会像个傻子那样,帮我望风,守着银子。”
赊月稍稍松了口气,说道:“被你这么一说,好像还挺傻乎乎的。”
刘羡阳笑道:“陈平安这个人,向前走,不需要有人推着他走,但是他好像在心里边,需要有那么个人,不管是走在前边,还是站在远处,他能瞧得见,就心里有底了。他不怕走远路。他只怕……走错路。看到刘羡阳是怎么活的,陈平安就会觉得自己知道了怎么过上好日子,有盼头。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小就懂得一个道理,好像有些事情,错过一次,就要伤心伤肺,揪心很久,比起挨饿挨冻这些个吃苦,更难熬。我那会儿就只是觉得,陈平安没道理活得那么辛苦。说实话,当年我认为陈平安死脑筋,混不开,没挣大钱的命,估摸着成家立业之前,就只能跟在我屁股后头当个小跟班了,小鼻涕虫再当他的拖油瓶,跟屁虫。”
“在他心里,泥瓶巷的小鼻涕虫,和那个曾经给他饭吃的婶婶,就是……他的另外一个家。绝对绝对再不能失去一次了。他必须死死护住这么个小地方。因为顾璨的娘亲,是他的长辈,亲人,小鼻涕虫就是他的弟弟。”
“天底下哪有生下来就喜欢吃苦的人?”
“一个没读过一天书、爹娘早逝的孩子,说句难听的,家教使然?那么点大的人,虚岁五岁,再能记住爹娘的好,他又能记住多少?所以陈平安不是为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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