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2009年NBA选秀大会!(第2/11页)
这不单单是天赋那么简单的事情,而是因为格里芬是俄克拉荷马的英雄!
他在自己的大二学年,在俄克拉荷马打出了非凡赛季。
ncaa场均轰下篮板,并且率队打进ncaa八强!
他的天赋,大个子却拥有者可以比肩外线球员的控球天赋,还有恐怖的身体素质,都让俄城球迷为之疯狂。
一点儿不带夸张地说,在俄克拉荷马,格里芬的球队比新来的雷霆队受到的关注多得多。
所以雷霆队选格里芬的概率,和去年灰熊队选罗斯一样,都是1oo%。
而且格里芬的打法太过炫技,在俄城拥有的球迷比罗斯都还要多。
这不,现场近千雷霆球迷到场,为的就是等待斯特恩宣布雷霆队选中格里芬的那一刻。
从孙昊的角度来看,雷霆队这个选择确实也会不错。
没受伤之前的格里芬虽然有点手短,但其他天赋非常炸裂,绝对全明星级别的。
威斯布鲁克和杰夫·格林,再加他,这新版雷霆三少应该也会有不错的前景。
斯特恩在宣读了开场白之后,接着宣布了雷霆队的签位归属。
再接着五分钟,斯特恩又一次从幕后走出来,笑着宣布了雷霆队的选择。
因为没有悬念,所以没有停顿。
“2oo9年nBa第一轮第一顺位,俄克拉荷马雷霆队选择2米o8的大前锋,来自阿俄克拉荷马大学!”
在斯特恩宣布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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