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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孝悌救不了大新(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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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第六氏先用!汝家比我家更早迁来,年纪又较我为长。”

      真滑稽啊,上午还群殴械斗打得你死我活,下午就这副兄谦弟恭的德性了,只是他们演技不行,也就对对台词,眼神都恨不得上去暴打对方。

      而这时候,县宰鲜于褒出场了,他一声咳嗽,适时开阁延见,置饭与二人相对饮食,做了他们达成谅解的见证人,还将此事向县里宣传。

      不用问,最后的结果自是县中歙然,官吏莫不争相传播县宰的德行。百姓们呢,也会在听说这件事后加以自省,这个秋天,肯定一个来县里打官司的人都没有。

      当然不会有!他们到不了县寺门口,就会被三老、孝悌这样的教化小吏软硬皆施劝回去了。

      总之坏事变成了好事,鲜于褒狠狠刷了一把政治资历,对第五伦印象就更好了,决定让他在这个故事里作为“配角”,上报给郡里,加以表彰——年底的孝悌赏赐,从两匹帛加到三匹。

      倒是第五伦置身事外,看着这荒诞的一幕,感慨良多。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无讼,就是儒家治国的理想状态,能用道德解决的,就绝不诉之于法律。汉时已有这倾向,禁止子告父、奴告主,宗族争端官府不愿插手,只让三老孝悌调解。

      到了新朝更是荒谬,辖区内诉讼数量多寡竟然成了官员升迁标准之一——若一个告状的人都没有,那可是上计里值得大书特书的政绩呢。

      如果不能遏制诉讼呢?

      那就搞定诉讼都刁民吧。

      “但无讼,就意味着解决矛盾了么?只是将矛盾暂时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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