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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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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权摄汉中王(三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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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钦服,南郑、沔阳两处全城张灯结彩,而且刘备又宣布了一次全境范围内的减税,作为称王的惠民政策。

      只不过,汉中因为需要屯粮北伐,所以减税是用“只免除人丁算赋,并减少对田赋的无偿征收,改为按定额价出钱问民间买粮”。

      因为汉朝的税制是既有人头税又有田税的。人头税不算额外价税的话,大约是壮丁每人每月十枚五铢钱,一年是一百二是钱。(所以桓灵两朝的人头税是三十多亿,因为折合成人头税人口三千万。实际上是壮丁两千万,女人和七到十五岁的男性少年加起来折合一千万壮丁)

      刘备称汉中王,就是把汉中的四十多万百姓、折大约二十五万壮丁、一年内总计三千万钱的人头税免了。粮食依然照收,还官府出钱买你余粮。

      武都、阴平、上庸全加起来,经过这几年的建设,也有三四十万人,也比照汉中处理。

      而蜀郡等南方四郡,就不是这样减免了,考虑到运输的困难,李素建议对蜀郡等地的免税以免粮食实物税为主,而该收钱和蜀锦的要照收。甚至可以拿蜀郡收上来的铜钱和蜀锦来买汉中百姓的余粮。

      不过这就涉及到一个“汉中百姓和蜀郡百姓会觉得双方被免税的程度是否一样、力度是否公平”的问题,地方的士族豪强肯定也会算账。这样就便于李素在汉中王继位后,立刻推行全面的“租庸调制”改革了——

      你们不是嫌弃“一年免两斛米”和“一年免一百二十钱”之间,免粮的吃亏了免钱的赚么?那大家公议一个官方折算价,以后大家可以按县为单位,挑选自己觉得最划算的组合。那些纺织业大县按商定好之后的官方指导价全交蜀锦也没问题。

      当然这只是个雏形,真要搞税制改革还有很多细节要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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