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叫做乌兹别克,布哈拉!
时光扭转,沧海桑田,那股力量最终还是失败了。
但是,他们的后裔挟远古祖先的荣光而来,再一次建立了强大的帝国。
布哈拉帝国!
他们虽然才建国数年,却拳打萨非王朝,脚踢奥斯曼,鞭抽哈萨克,朝着瓦剌人吐口水,朝着东察合台翻白眼。
至于莫卧儿,直接就是他们的提款机!
眼前这支百战之兵,煞气盈野,几乎凝聚成实质,若问他们到底有多牛逼……他们后世的名字更牛逼!
他们的领土,其中一部分,叫做帝国坟场!
工业化第一国日不落在此痛哭流涕,老毛子在这里被打得路都走不稳,鹰酱在这里被打得欲哭无泪,只能像个小娘子一样哀怨!
当然,他们也曾经是大唐的一部分。
甚至可以说,唐朝尚武之风,对其影响深入骨髓。
“右手持长矛,头顶鲜红长翎,左手持四四方方的方盾,腰悬弯刀,每个战士都拥有十九支长箭……不错,这就是布哈拉帝国赖以建国的精锐骑兵。”
乌素达脸色凝重,他透过张破虏手中的望远镜,将对方看得一清二楚,甚至清楚看到了对方将领脸上的嘲弄。
若放在以前,兀良哈人对敢于轻视自己的,第一时间就冲上去了。
可乌素达身经百战,拥有无数荣耀的兀良哈人何尝不知晓,对方骑兵也是经过百战,已经摆脱了磨合,处于杀气最浓烈,配合最紧密,战斗力最旺盛的时期。
说穿了,乌素达也不是傻子!
他是来抢银子,抢妹子,抓奴隶的,将有生力量埋葬在极西,和一支刚刚经过大战,正渴望战斗的队伍碰撞……
必然很难讨好!
十来人站在山坡上,除了张破虏,其他人都是脸色凝重。
乌素达慨然道:“避无可避,二弟,你带领万人做先锋,和对方试试手。”
嘿!兀勒特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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