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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武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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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军营不能吃海鲜(求收藏)(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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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就看出了朱厚照的用意。

    羽林左卫,以练骑术居多;羽林右卫,则是选择了更为强者的兵士,训练搏杀;至于朱鹫,朱厚照安排他在明面上训练了侦察营。

    但实际上,偷偷练了五千水军。

    当然,这五千人与其说是水军,暂时还是渔民!

    再接下来,就是颁布军规。

    羽林卫本有十七律,五十四斩,朱厚照仔细看了一遍之后,也没去怎么变动,就直接颁布了下去。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於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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