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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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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五百块的成本作价六万两(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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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有没有兴趣跟我干?”

      全旭倒不是在调侃陈应,他是实在没人可用。

      随着店铺到手,黄家的那家布庄倒是可以改装成女人坊,红尘可以接手,可是,银行他还缺一个大掌柜。

      “哈哈!”

      陈应其实已经有了离开黄府的心思,他的干女桃仙被他用一百五十两银子从黄府赎身,成为自由之身,他本人也搬出了黄府,住在大名府城的购买的院子里:“想要收买我,可不容易,我的价格很贵的!”

      “哦,是吗?”

      全旭是后世人的思维,他从来不相信所谓的家生子就一定可以保证忠诚。只要筹码足够,人的左手可以背叛右手,更何况是一个人?

      他从抽屉里取出一颗金色的水晶苹果摆件,随手就扔给陈应:“够吗?”

      陈应吓了一哆嗦:“我娘叻,这可不能摔!”

      陈应别看胖,反应倒还敏捷,顺手就抓住了这颗金色的水晶苹果。

      不过,苹果是清末才传入中国,陈应不认识,不过看着水晶苹果的块头,可比水晶金元宝大多了。

      “不够吗?”

      全旭将七彩色的七颗水晶苹果摆在桌子上:“够吗?”

      “东家在上,请受陈应一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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