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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明末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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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八章上达天听简在帝心(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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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非常低。

      二锅头兑水嘛,五十二度和四十度的二锅头在这个时代,人们喝得并不习惯,把酒精度数勾兑到二十度左右,加上食用香精,反而更受人们欢迎。

      一两银子的酒卖到十两银子,全旭是把满桂当冤大头宰。

      战场打扫完毕,秦承祖收获了六百多匹死马,剥皮、去掉内脏,将马肉剁成大块,然后扔进水里直接大火炖着。

      虽然马肉不如羊肉好吃,可对于严重缺乏肉食的明军将士来说,这都不是问题,马肉是有些塞牙,有点酸,人要是饿了,连猫肉、老鼠肉都吃,还怕什么马肉?

      明军阵地上,士气越来越高,喝酒,耍拳,也有唱戏的,一片热闹。

      直到秦承祖与满桂喝完酒,这才晕晕乎乎来到自己的大帐内。

      “父帅!”

      宋献策拉着秦承祖来到一名中年人面前,身材单薄,才四十来岁的年纪额头就多了好几道皱纹,那双眼睛目光有些闪烁,下巴光溜溜的,没有一根胡须,嘴角职业性的翘着,总给人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很不舒服,除此之外,也没什么特别的。

      宋献策跟着秦承祖招安,不过,他并没有在登莱镇担任具体官职,毕竟四尺高的身高,成了宋献策当官的拦路石,他依旧是秦承祖的私人幕僚,当然,在登莱镇,他是秦承祖麾下,文官第一。

      没有虽然朝廷明确的官职,无论是挂着副总兵,还是什么参将、游击将军,在宋献策面前,都要恭敬地说声:“宋先生!”

      宋献策指着那名中年人道:“秦帅,这是宫里来的王承恩王公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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