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世楷沉声讲道。
“血钻?”弗兰克位于非洲,抬起头,看向窗户外,街边还堆着一叠尸体,尸堆下则是干涸的血块。
“这可真是个好名字……”弗兰克感慨道:“以后血钻便是我的公司!”
对于一个犯罪家而言,恐怖、血腥、能够激起愤怒,却永远挡不住一颗挑战底线,跃跃欲试的心。
他也是自己嘴里的一只魔鬼!
群魔乱舞才是人间!
站他对面的也是阎王!
庄世楷忽然失去谈性,平淡问道:“还需要钱吗?”
“不需要。”弗兰克答道:“那颗粉钻卖出之后,我可以赚到一大笔资金,足够搭建起血钻的构建、招兵买马,在南非展了。”
“那好,我相信你。”
“啪嗒。”庄世楷挂断电话,望着座机,轻声讲道:“希望你坐大以后还能听话,不然…警察专抓犯罪家!”
他根本不畏惧弗兰克展后,有什么反骨仔的行径,倒不是说钻石走私集团不够格,或者说弗兰克不够格。
相反,钻石走私集团在南非有枪有炮、有兵有人、而且天高皇帝远。
弗兰克又是聪慧厉害的犯罪家。
这两者结合,不断展,是有资格听调不听宣,甚至是“背叛革命”。
不过,想用犯罪家,就要承担犯罪家的风险。
而庄世楷也有绝对得个人武力可以行使,a货工厂还有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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