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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慎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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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才第四手准备,就胜了(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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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接旨?”

    严成锦微微躬身:“臣举荐,由王守仁来修改明律,臣则另立新法,成宪后,交由内阁批阅。”

    明律,修改起来颇为复杂,需重头理顺。

    修噶明律的人,需要懂刑法,也要对坊间的百姓以及朝中制度,一清二楚。

    光靠他一人,不知何时才能修撰完成。

    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劳累过度会引心脏病、脑梗、三高……

    每天只能替朝廷工作三个时辰,不能再多了。

    王守仁最为合适。

    李东阳投来鄙夷的目光,此子又在举荐王守仁了。

    王守仁并不推却:“臣可修撰!”

    光有改善明律还不成,制度中亦有不当。

    大明在两京十三道,布置的御史总共才一百一十人,若是平均下来,每个府或州县,还没有一个御史。

    且最大的不足,就是御史在地方,没有办事的衙门。

    若如后世那样,在府州县,皆有一座监察院,律法机制才完善。

    且这样一来,都察院的权力将不下于吏部,可又不受吏部管辖。

    严成锦微微躬身,祭出第四手:“若按旧制推行律法,仍会鞭长莫及,臣请乞,在各州县设立御史衙门,新设副御史一人,文吏三人,衙役与衙门同等。”

    刘健瞪着眼睛,这小子不仅想改明律,还想改官制啊。

    韩文急切地望向弘治皇帝,在天下的府州县新增一座衙门,要新设多少官职,米俸又要多少?

    这并非是一时之策,会影响后世。

    都察院的御史们来了精神,都察院纠察朝野,为什么却比六部弱一头?

    正是因底下没有衙门,若府州县都有一座御史衙门,都察院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

    “臣附议!”

    “臣等附议!”

    御史们连忙躬身,此时严成锦在他们眼中,宛如散着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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