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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慎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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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械斗(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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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是要观察一阵,才敢来良乡。

    张贤将带头闹事的流民押回衙门,还有那些驱赶流民的士绅,一并带回衙门。

    “《大明律》“骂詈”八条中:罵人。凡罵人者,笞一十,互相罵者,各笞一十。”

    百姓骂人,是要处以杖刑的。

    流民们不仅骂人,还打了士绅。

    “大人,小人不懂大明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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