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外一个匪徒的身体,将他带了回来。
惨叫声、骨骼咔嚓碎裂的响声,让人毛骨悚然。
林克瞳孔微缩:好可怕的舌头!
但……这特么不是舔爷的招牌能力么?眼前这家伙脑花却没露外面,两条骨矛前肢上还带着血迹,远近双能,看着比舔爷还麻烦。
这要怎么打!
长舌怪的脑袋跟着向四周转动,很想是观察环境,找寻猎物的野兽。
它有一张扭曲的黑人脸,身上还残留着宽大的牛仔裤T恤,脖子上几串大金大银的闪亮链子随着动作哗哗响。
这家伙是狂野酒吧里的团伙成员变的?林克如此推测:所以打了这群渣滓们一个中心开花?
如此一来,他倒更不急着攻击了。
狂野男孩刚才跑出来了十几个,损失不小。
人人有枪,开火不断的情况下,长舌怪没怎么受伤就击溃了他们。
贸然开枪会被这怪物盯上,林克这小身板可没刚才那些黑人能跑。
蛋疼的是,昨天激活地狱厨房用了5能源点,使用1小时又花了1点,剩下能源点o.5。
刚才击杀带收尸,拿了9点,能源点变成了9.5——距离升第1级就差了o.5。
这特么……真是造孽(可怜)哦!林克有点郁闷,但也只能忍耐。
反正随便杀一头食人魔,甚至只需要吸收它们的尸体而已,他等得起。
长舌怪在门口查探了片刻,突然朝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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