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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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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无实质区别的三策(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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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杜预)、王武侯(王濬)之功,不为难也。”

    苏峻假模假式考虑了一下,就问:“其中策为何?”

    他根本就不打算听从裴通此言,因为这所谓的上策,其实不用人教——我若肯如此做,还用巴巴地跑来献媚,求你帮忙想主意吗?

    裴通便道:“其中策,我可上奏为将军求三旅,将军亦须书奏,与我奏同发。将军于奏中,剖析忠悃之心,请朝廷别遣将为三旅之帅,而将军以徐州都督之任总统之。此外,还须任子……”

    苏峻追问道:“必须任子么?”

    裴通笑道:“将军不求世代富贵么?任子可充宿卫,侧近天子,岂非佳事?”

    “任子”一词,其实有两种解释,一是人质,即为了取信于对方,而把亲近子侄送去做人质;二是汉代的任子制度,即高级官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一定年限,可以保举子弟一人充任郎官。

    汉代的主要选官制度为察举制,魏晋为五品中正制,唐宋以降为科举制,但这都只是主流而非全部,事实上数千年封建社会中,任子制,或者说荫子制,乃是一直存在的。也就是说,对于高级官吏,朝廷恩降其子孙,可以给一个甚至于多个直接做官的名额。

    尤其汉代以来,凡任子都不是随便放某个犄角旮旯里去做小吏,而是充任郎官,主要责任是守备宫门、出从车驾,甚至于备天子咨询。这些郎官位近宫掖,比较容易得到天子的注意甚至是赏识,乃是进入中枢的最便捷途径。

    汉代郎官本属郎中令(后改光禄勋),其后逐渐成为内廷尚书台的重要来源,逮至尚书、中书等诸省成为正式的外朝机构,任子充郎之制也便逐渐萎缩。如今裴该肇建华朝,乃沿用前例,允百官公卿任子以充宿卫——跟充郎只是换个名字而已。

    华朝的宿卫分为两部分,其一是裴该旧日部曲,后改名警卫营,由文朗统领,主要负责守备宫门、警护车驾、随同出入;另一部分,则以群臣任子为主,除亦负有执戟守卫之责外,还参与部分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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