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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胡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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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胡乱华”问题(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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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当时各族间杀戮之惨,自不必讳言,但我们必须了解到,晋人自己屠杀起本民族和外民族来,同样是不手软的,刘渊掺和进乱世之前,司马家诸王间的残杀,便已然导致类似于汉末“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惨况了。所以民族仇杀是存在的,但并非当时的主流,当时的主流只是一个“杀”字,谁管你是晋人是汉人?是中国人是胡人?网上只将其归之于对汉人(其实是指中原华族)单方面的屠杀,还说什么北方汉人死亡殆尽云云,纯属扯淡。

    在这方面,其实旧史家用“五胡乱华”这个词,反倒比较公允一些,因为他们没说“五胡屠华”、“五胡覆华”,或者“五胡侵华”。当时除部分鲜卑族外,其余少数民族绝大多数都是晋朝的附庸势力,所以胡人的内迁,其性质属于分裂、叛乱,而非侵略。好比说汉初的汉匈战争,可以称之为侵略和反侵略的战争,东汉之逐北匈奴,也可以这么归类,但对于南匈奴来说,已为汉之藩属,汉末呼厨泉、去卑等辈,与其它割据军阀的区别并不大。

    所以评价当时的历史人物,要看他具体的作为,而不能仅以华、胡来区分。华人中很多败类,比方说本书中提到过的司马越,以及即将提到的苟晞、王弥等等,所作所为比很多胡人更为不堪;若不考虑民族,仅以军阀视之,其实石勒比他们好得太多了。况且“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胡人领倾向于本族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石勒看来,其实匈奴和晋人没有高下之分,在刘渊看来,氐、羌和晋人也没有高下之分,都只有本民族最高,其他都要低一等——“五胡”绝不是一个整体。

    观石勒毕生行事,他在北方各路军阀中,算是比较仁慈的,正如曹操之比袁绍尤其是后者那混蛋儿子袁谭——当然啦,五十步笑百步,真杀起人来同样不手软。但考虑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所谓“逆取顺守”,不能过于苛责,关键石勒逆取未终,顺守未成,他就挂了,结果政权落在了纯粹的杀人魔王石虎手中……刘氏亦然。刘渊勉强可算一个英雄,但他的继承者却全都是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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