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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枪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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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六章 众生平等(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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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情众生之间的平等,同时也包括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之间的平等。

    《大般涅槃经》道:“一切众生皆可成佛”,认为:“以佛性等故,视众生无有差别。”这一思想被佛教僧众们广泛接受以及疯狂的推崇。

    不过《涅槃经》中的众生指的是有情众生。

    在中国文化的氛围中,尤其是在儒家的心性理论影响下,经过魏晋南北朝有关心性与佛性的大争论之后,佛教开始形成有关佛性论的系统观点和理论,在隋唐时期就以创宗的形式宣告中国佛教的形成。

    其中,三论宗的吉藏、天台宗的湛然等高僧从中国佛教特有的视角——“圆融”的角度开始探讨佛性论问题——无情众生的佛性问题。

    禅宗的牛头宗则进一步发展出“郁郁黄花,无非般若,青青翠竹,皆是法身”的观点,把佛与黄花、翠竹平等看待,使众生平等的理念更为广泛和充实。

    “圆融”是中国佛学的特色和精神,所谓圆者,积周遍之义;融者,为融通、融和之义。因此,圆融从基本词义上讲,就是圆满融通,无所障碍的意思。

    当然,这种中国佛教的圆满融通、毫无隔历的前提是各种事物皆能保持其原有的状态和各自的独立性、完整性。也就是说圆融是干差万别事物之间的相即相入,相摄相容或者说圆满融通,毫无隔历。

    换言之,圆融强调的是一种对立同一关系,是一切有差别的现象、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包含的关系。

    “若就分别妄执之见言之,则万差之诸法尽事事差别,就诸法本具之理性言之,则事理之万法遍为融通无碍,无二无别,犹如水波,谓为圆融。”

    尽管从现象上看,世界上存在着千差万别的事物,但是它们本质上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

    中国佛教的这种“圆融”思想,在吉藏那里被理解为“一切诸法依正不二”。“二”即是“异”、差别、对立、矛盾。不二,亦即无差异、无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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